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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修课
作者:习近平  发布时间:2022-01-11 15:22:45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持续不断的伟大奋斗,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集中体现为完成和推进了三件大事:一是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二是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进行了社会主义建设,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三是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创、坚持、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三件大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党史、国史,认识和把握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创造的丰富经验,可以获得思想的启迪、知识的武装,提高工作本领,站在历史的深厚基础上更加坚定地走向未来。

面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重温党和人民共同走过的光辉历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握以下几点尤为紧要。

第一,必须坚持走自己的路。无论搞革命、搞建设、搞改革,道路问题都是最根本的问题。我们能够创造出人类历史上前无古人的发展成就,走出了正确道路是根本原因。现在,最关键的是坚定不移走这条道路、与时俱进拓展这条道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第二,必须顺应世界大势。正确处理中国和世界的关系,是事关党的事业成败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的诞生,社会主义中国的成立,改革开放的实行,都是顺应世界发展大势的结果。在当今世界深刻复杂变化、中国同世界的联系和互动空前紧密的情况下,我们更要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发展变化,把握世界大势,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在时代前进潮流中把握主动、赢得发展。第三,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我们党之所以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能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就是坚持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最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投身到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中来。在前进征途上,只要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紧紧依靠人民,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第四,必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正气上不来、邪气压不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那么我们党迟早会出大问题。我们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更好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更好战胜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第五,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取得的,也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科学的东西。所以,我们说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来源于实践、来源于人民、来源于真理。新形势下,我们要在深入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和真理性的基础上增强自信,在领导人民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继续开拓,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不断交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答卷。

2.《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一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对执法司法状况,人民群众意见还比较多,社会各界反映还比较大,主要是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比较突出。有的政法机关和干警执法随意性大,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比较突出,要么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要么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有的滥用强制措施,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这些问题,不仅严重败坏政法机关形象,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干警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一些案件的处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认识到不公不廉是最大耻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

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如果不信仰法治,没有坚守法治的定力,面对权势、金钱、人情、关系,是抵不住诱惑、抗不住干扰的。任何国家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把执法司法人员与社会完全隔离开来,对执法司法的干扰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客观存在的,关键是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坚守法治不动摇,要能排除各种干扰。我们的干警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当然,在当今社会中,这样做有时是要付出代价的,可能会影响自己的一些切身利益,甚至受到种种威胁。但为了党和人民利益,该坚持的就要坚持,要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诚然,我们的制度体系还要完善,但当前突出的问题在于很多制度没得到严格执行。比如,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律师同法官、检察官接触交往作出严格规定。但是,我们的一些律师和法官、检察官相互勾结,充当“司法掮客”,老百姓说是“大盖帽,两头翘,吃了被告吃原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要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谁最严厉的处罚,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文明公正执法是一个整体,要全面贯彻。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要强调,严格执法也要强调,不能畸轻畸重。如果不严格执法,执法司法公信力也难以建立起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往往同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有很大关系。涉及群众的问题,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规范执法言行,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不要搞粗暴执法、“委托暴力”那一套。但是,不论怎么做,对违法行为一定要严格尺度、依法处理。

一个时期以来,网上负面的政法舆情比较多,这其中既有执法司法工作本身的问题,也有一些媒体和当事人为了影响案件判决、炒作个案的问题。政法机关要自觉接受媒体监督,以正确方式及时告知公众执法司法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舆论引导。要处理好监督和干预的关系,坚持社会效果避免炒作渲染,防止在社会上造成恐慌,特别是要防止为不法分子提供效仿样本。对司法机关尚未或正在办理的案件,媒体可以报道,但不要连篇累牍发表应该怎么判、判多少年等评论,防止形成“舆论审判”,以便为执法司法机关行使职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林艳婷